书虫读后感(世界上最冷的地方书虫读后感?)

我崽了你 古诗鉴赏 5

书虫单程票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书虫和一本书的故事。书虫吃书,书跑,其实书虫是吃书里的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的。

书虫系列书籍读后感1 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喜欢的书籍。其中我比较喜欢看《鲁滨孙漂流记》。因为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勇敢、有主见的人。而我就比较喜欢这类的人。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把鲁滨孙的一个个故事,一个个情节写得栩栩如生。其中我最喜欢看的部分就是第一章了。

书虫英文读后感篇一 This winter vacation,I read agreat book《Bookworm》。

书虫《谁谋杀了总统》读后感 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地球人,我对政治和历史一直抱有敬畏和热爱的态度。最近,我有幸读到一本关于总统被暗杀的书,书名是《谁谋杀了总统》。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不仅对历史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对人性产生了更深的思考。

书虫读后感1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宝蓝和她的两个好朋友,还有她们的对手。书中讲述的女孩宝蓝是一个书迷,她在一年级时一直都是没有朋友的。有一次宝蓝在利用下课时间看书,这时她们班最淘气的民俊来抢她的书,允熙也过来了,把民俊手中的书抢了回来大声对他说:“你为什么要抢我朋友的书?

书虫读后感120字?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书虫和一本书的故事。书虫吃书,书跑,其实书虫是吃书里的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的。

且让我当一回“文抄公”,摘录出一些使我过目难忘和为之莞尔的细节,来看看一个超级书虫、一个嗜书瘾君子,平时是怎么生活的。先看他怎么理书。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书脏,手也就脏。

以下是我的回答,书虫五级读后感阅读完书虫五级的作品后,我深感其魅力无穷。这些作品不仅情节紧凑,引人入胜,而且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和启示。

“old” two world conflicts and well distributed; Then the analysis achieves the two well distrib uted little girl Virginia's in novel function; Then proves the leading character Knigh t Simon's ghost is Don Quixote's-like ima ge, but "Don Quixote"。

世界上最冷的地方书虫读后感?

世界上最冷的地⽅,是南极。它⽐北极还要冷。 阿蒙森本想去北极,却因为路上已被别⼈领先⽽改变规划,前往南极探险。当中,斯科特⼀⾏也要去南极。

读完《书虫》系列英语书籍,我深受启发。这套书籍以其丰富的内容和独特的魅力,成功地将我引入了英语学习的殿堂。每一本书都是一扇窗户,透过它们,我窥见了不同文化和生活的精彩片段。这些故事不仅让我在阅读中提高了英语水平,更拓宽了我的视野。

欧·亨利的小说情节曲折,扣人心弦,结尾却常常出乎人的意料,这就是所谓的“欧·亨利”手法,即在故事结尾,笔锋一转,让主人公的命运起一百八十度的变化。

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十分重要,只有沟通交流才能使每一个人改变。

书虫读后感6篇600字

第一次主动看英文的原著,本来想看福尔摩斯系列的,稍微瞄了两眼光是人物形象描写就把我吓尿了,还是选择这种通俗易懂、老少皆宜、适合小盆友学英语的系列先练练手。难得一次性能看完 故事 不用看中文就能看懂,果然是小盆友向的比较适合我这种英语渣咩,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书虫 读后感 ,希望你喜欢。

书虫读后感1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宝蓝和她的两个好朋友,还有她们的对手。书中讲述的女孩宝蓝是一个书迷,她在一年级时一直都是没有朋友的。有一次宝蓝在利用下课时间看书,这时她们班最淘气的民俊来抢她的书,允熙也过来了,把民俊手中的书抢了回来大声对他说:“你为什么要抢我朋友的书?”民俊吓了一跳,跑走了。允熙看了一下书名说:“这不是老师让我们看的《小妇人》吗?”“是呀,可好看了,你要看吗?”宝蓝问。“谢谢!”允熙说。从此,允熙和宝蓝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们经常一起去图书馆借书看,更幸运的是,两个人一直到四年级都是一个班的。可到了五年级,两个人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宝蓝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宝蓝慢慢的习惯了。她还会每天去找允熙。这一天宝蓝过去后发现允熙正在和别的同学说话,宝蓝悻悻地回班级了。但放学后两个人还是一起回家。没想到允熙又叫了一个同学跟她们一起走。这个人叫媛静,是允熙刚交上的好朋友。她是一个转学生,也就是因为媛静,宝蓝和允熙的友谊不如从前了。

她们后来再也没有一起去图书馆了。因为允熙一直都在跟媛静玩,媛静一点都不喜欢看书,只爱花钱。允熙本来很喜欢看书,可是有了媛静的出现,允熙也变得不怎么喜欢看书了。直到读书王大赛,两个人才紧张了起来。这时允熙想到了宝蓝,希望宝蓝同意跟她们一组,因为三人可以凑一组。宝蓝同意了。后来因为一次吵闹媛静跟民俊要争当读书王。宝蓝想了很多 方法 ,让媛静胜利,可是每一个都不行。这时宝蓝想到了图书馆的`元美老师。宝蓝经常去图书馆,跟元美老师比较熟悉。但是元美老师不同意。因为如果告诉了宝蓝,其他人会觉得不公平。宝蓝刚跟媛静好起来,她可不想就这样失去一位新朋友。她没有放弃,就这样在图书馆里看书。其实是想等元美老师下班后再试一试。

书虫读后感2

前些天,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一本本课外书让我爱不释手,我挑了几本回来,其中有本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读后印象非常深刻。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爱读书的宝蓝和允熙原本是非常好的朋友,可是到五年级后她们没有分到一个班,不久允熙班上又转来了个插班生叫林媛静,她却喜欢打扮不喜欢看书,渐渐地允熙和林媛静走的很近,冷落了宝蓝,林媛静自己不喜欢读书还教坏了允熙。宝蓝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挽救”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人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因为媛静从来就不喜欢读书,宝蓝就千方百计想办法让林媛静爱上读书,宝蓝为林媛静挑选的第一本书是《少女喜欢的服饰搭配方法》让林媛静从此爱上了读书。调皮大王金民俊也因为林媛静的激怒而立志读书,向媛静发出挑战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非她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也思考了好多。宝蓝不抛弃,不放弃终于把好朋友允熙挽救了回来,同时也把林媛静这个不爱读书的坏学生成功拉入到一个爱学习爱读书的好学生行列。当然这也与媛静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是分不开的。从林媛静的转变过程中我也深深体会到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们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做成功。

书虫读后感3

我是一只虫,是一只小书虫。当我在浩瀚书籍的海洋中畅游时,我几乎都快陶醉了、迷失了,我几乎都忘记了自己在哪里,如痴如醉,专注得妈妈叫我吃饭都没听见,妈妈说我好像眼皮粘到了书上了,跟王羲之吃蘸墨馒头好有一比,是的,我就是这样喜欢书。

书是人类通往科学高峰的阶梯,书是人类到达文明彼岸的桥梁,开卷有益嘛!可别误会,我看的都是有趣的、有益的书、故事等,不是漫无目的地乱看、什么书都看。

记得有一次,我中午放学回家,发现妈妈在那里做饭,我想:“妈妈每次做饭太精心了,最起码也得用半个多小时,不如用这个时间看一小会儿书吧!对,就这么办吧!”我走进书房,拿起了一本四大名着中的《红楼梦》,用心地看了起来。当我看到‘刘姥姥’到了贾府时,只听见一声:“闺女,饭好了,来吃饭吧!”,我现在正看到精彩之处,“一会我就去吃”,我随口说了一句。“那行,我先吃了哦!”妈妈说。“哦!”我心不在蔫地回答了声。又过了十多分钟,我发现书就似长龙一般,怎么也看不完。又过了十多分钟,时间就这样逝着……,我突然觉得有人在拽我的小辫,我经不住痛得“啊”了一声,不能再看书了。回头一看,妈妈狮吼一般道:“都看了一小时了,怎么还不吃饭,我都热了两遍了!”我如梦方醒,似免子一般蔫声蔫气地说:“好,好,马上就去吃!”妈妈的火气才消了一些,这时才将我的小辫松开。我吃完了饭,又去看书了。妈妈说,你真是个小书虫呀!

还有一次,记得有一天,我早早地就把作业写完了,妈妈对我说:“闺女,这一次你完成作业完成得不错,去看一会儿书吧!”“耶,终于可以看书了!”我畅快地说。从七点钟一直看到八点半,可正看到精彩的时候,快九点儿了,快到妈妈规定我按时睡觉的时间了。想把这段看完再睡觉,妈妈马上就要来了,怎么办?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我飞速地把书折上页,放到一旁,然后把灯关掉,装做睡熟了的样子。过一会儿,妈妈过来了,帮我盖了盖被子,我翻过身来,用迷糊的声音说:“睡觉、睡觉”。妈妈收拾了一下,就上她的屋睡觉了。等啊,等啊……大约过了半个小时以后,估计妈妈睡熟了,我才爬起来、打开灯、翻开书,津津有味地阅了起来。一个小时过去了,二个小时过去了,三个小时过去了,十一点三十分后,我看完了书,把灯关闭。心里甜甜地睡着了,由于睡得晚,第二天早上妈妈叫了我两三次才把我叫醒。

书虫读后感4

借用美国书爱家汤姆?拉伯这个著名的书名,来状写《书虫 日记 》日记里的彭国梁,可谓既省事又恰当.《书虫日记》排日记下了一位超级书虫2005年一整年的猎书清单以及经手过眼的书人书事,举凡搜书、访书、淘书、写书、编书、读书、评书、赠书、获书、理书等等,均如数家珍,历历在目.透过日记,一个可爱亦可笑的嗜书瘾君子的形象,以及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爱书人的心事,也和盘托出,真是可叹复可敬.全书有二十多万字,因为是排日记事,文字上的琐碎和率性是自不待言的.且让我当一回“文抄公”,摘录出一些使我过目难忘和为之莞尔的细节,来看看一个超级书虫、一个嗜书瘾君子,平时是怎么生活的.

先看他怎么理书.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书脏,手也就脏.洗了又搬,搬一阵又洗.”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接连许多天,常常是从上午,一直干到深夜两点.1月15日这天又记:“继续把书折腾来折腾去,从下午两点到晚上一点.……把书从这个书架上搬下来,再重新归类到另外的书架上去,腾空的书架用抹布一遍一遍地擦干净.书重新上架后,再仔细打量打量,很有成就感.”他这是在干什么啊?爱书人的心思,谁能明白?还是他自己说得好:“什么叫充实?什么叫聚精会神?什么叫任劳任怨?看看彭胡子搬书就知道了.陶醉,痴迷,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愉快的了.排列,组合,让它们排队,给它们分班,书们真好,任我随心所欲地折腾,却不发表任何意见.

书虫读后感5

《长大了最好做一条书虫》讲了一位父亲,给两个月的小女儿写的信,他希望女儿长大后也能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成为一个书虫。这位父亲先向女儿介绍了自己:你爸爸野心勃勃想圆他的作家梦,他想做一个好的作家,虽然他已经小有名气了。所以书不可一日不读,不能吃老本。买书读书写书,是你爸爸生命的寄托和生活的全部内容。接着,这位父亲又向女儿介绍了母亲:你妈妈给你读我发表的童话时,她很自豪。她说:乖乖,我给你念一篇你爸爸写的童话。你一点儿也听不懂,可你母亲还在很傻的给你读。这个两个月的小女孩的父母,总是幻想,希望一家三口,皆是一心一意的书虫。

这篇 文章 里弥漫着书香,小女孩安琪儿才两个月大,她的爸爸妈妈就希望把她培养成一个既爱读又爱写的书虫,一家三口里妈妈 爱好 读书,爸爸爱好写作,而小女儿安琪儿既爱读书,又爱写作,这是多么完美啊!这篇文章里还有着浓浓的爱,父爱与母爱,包围着安琪儿,我相信安琪儿长大后一定是一个优秀的书虫。文章中有一句我最喜欢:我们家有的是桑叶,不愁把你养成一条白白胖胖的虫儿。这形容真是即生动又有趣,把书籍比喻成桑叶,把爱读书的人比作虫儿,桑叶会给予虫儿营养,书也会给予人类精神上的营养,这个比喻十分恰当,尤其是“白白胖胖”这个词,更突出了给予的营养。不过,我觉得“虫儿”可以换成“蚕”更能突出桑叶对它的作用,而且更生动了。我以后写文章也要多用比喻句,会使文章能够更优美、更流畅。

书虫读后感6

“长大最好做条书虫”有意思,当我打开《语文新天地》时,就被这个题目给深深地吸引住了,真想一口气把他啃完。

“小女儿,你来到了尘世……”这篇文章讲述了安武林全家读书的事。他想让自己的女儿长大后,成为一条书虫。嗨,真有意思!都说父母都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美好愿望。为什么他要让自己的女儿长大后成为一条虫呢?随着我进一步地阅读,终于让我“柳暗花明”了。安武林是一位作家,是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他觉得自己的作品和他的女儿是同出一辙的,都是他的心血和幸福。他想让自己的女儿继承他的事业,让她成为一名有名的作家,成为一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著名作家。这是他对女儿的美好愿望,我这样想着。

“夜深人静,全厂里亮得最久的灯光一定是我们家,我们没有冰箱和音响,而电费却居高不下……有时读书疲倦了,望着对面楼上的灯光,听着 麻将 牌的哗哗声,便想入非非……”难道他让自己的女儿成为一条书虫只有一个原因吗?不,不是的,他不想让自己的女儿随从于这个只有“铜臭味”社会中,他希望自己的影响来感化自己的女儿,让她“出淤泥而不染”,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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